首页
律师简介
刑事动态
成功案例
强制执行
犯罪状态
刑辩指南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动态

刑事动态成功案例犯罪状态强制执行刑辩指南自首知识死刑知识刑事法规管辖知识罪名分析刑事文书刑事审判刑罚分类刑事诉讼律师案例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711190800
联系人:吴益辉
广东 广州

湖南男子“隔夜醉驾”危害公共安全获刑危险驾驶罪 医生建议饮酒后超过20个小时再开车才是科学、稳妥的

添加时间:2016年7月25日   来源: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     http://www.gzhxshls.com/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渐渐成为共识,但曹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头一天晚餐喝酒,第二天上午开车仍被查出醉驾。近日,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对这起“隔夜醉驾”案作出了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2016年2月19日晚,曹某在家饮用52度的白酒约6-8两。次日上午8时许,曹某驾驶小轿车外出办事,因操作不当,车辆驶出有效路面,撞到道路右侧的树木。车辆受损后,曹某继续驾车前行。经群众报警,民警赶往现场将曹某及其驾驶的车辆查获。经检测,曹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329.61mg/100 ml,属醉酒驾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案发后,曹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真诚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工作生活中,喝酒在所难免,但酒后究竟需要多长时间才适宜开车呢这个问题确实很难明确,因为判断酒驾、醉驾并不是以酒歇时间长短、驾驶人的酒量和驾车时的意识状态为标准,而是有硬性的数字指标,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车。医学专家指出,酒精在人体中一般消散时间为10—20小时,24小时后则会达到正常,但由于个体在年龄、体质、解酒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同的人需要的时间又不一样。因此,饮酒后超过20个小时再开车才是科学、稳妥的。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1119080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