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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益辉
广东 广州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添加时间:2016年8月19日   来源: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     http://www.gzhxshls.com/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伤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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