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辽宁6月20日电历时近两年的时间,备受关注的跨省制售假冒中国最大的铝型材生产企业辽宁忠旺集团的塑钢型材案,经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派员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引导对案件的侦查取证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诉讼快捷高效。 最终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犯罪嫌疑人周军、苟小东、杨博依法提起公诉。2011年6月8日,经法院审理后三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七年、有期徒刑二年。
2009年10月,辽宁忠旺集团湖南分公司销售经理周军为牟取暴利,订制假冒的“忠旺”铝型材包装纸、保护膜、合格证及铝型材包装设备,冒用忠旺集团产品防伪标识。购买未达到国家标准的不合格铝型材,在制假窝点雇佣工人进行重新包装,假冒“忠旺”牌铝型材予以销售。在明知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情况下,个体业户苟小东、杨军伙同周军一起加工对外进行销售,从中获利,辽阳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组成专家办案组,在长沙、汕头、武汉警方的通力合作,行程几万里分别从汕头、长沙、武汉将周军、苟小军、杨博抓捕归案。经查明,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共计100余吨,经质监部门认定,价值达200余万元。上述假冒伪劣产品分别被销往湖南、广东、湖北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