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刑事动态
成功案例
强制执行
犯罪状态
刑辩指南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管辖知识
刑事动态
成功案例
犯罪状态
强制执行
刑辩指南
自首知识
死刑知识
刑事法规
管辖知识
罪名分析
刑事文书
刑事审判
刑罚分类
刑事诉讼
律师案例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
13711190800
联系人:
吴益辉
广东
广州
什么是优先管辖与移送管辖?
添加时间:
2016年9月20日
来源: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
http://www.gzhxshls.com/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法院审判。即最初受理的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但如果由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诉讼的话,则需要移送。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法院如何认定确认之诉的管辖?
2.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协议管辖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3.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认定?协议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4.警察移送管辖是怎样进行的 关于劳动仲裁的管辖
5.[法律]级别管辖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1119080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