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松江广富林古文化遗址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恰在此时,广富林遗址工地内的六只“大汉窑”瓷器花瓶及一座太湖石假山不翼而飞,经警方严密侦查,犯罪嫌疑人终于落网。日前,经松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方启明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5月初,松江警方接上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富林遗址工地负责人报警称:放置在该处的六只“大汉窑”瓷器花瓶及一座太湖石假山被盗。警方经分析判断,窃贼盗取财物后可能会寻找买家,故以此为切入点展开侦查。6月中旬,经警方侦查,锁定一男子方启明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进行上门说服教育。
在警方的规劝下,方启明供认了犯罪事实:5月初的时候,松江广富林古文化遗址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在吸引社会目光的同时,也让方启明产生了“兴趣”。一天,方启明在闲逛时发现一个可以钻进广富林遗址工地的门缝。当时,方启明正想做一个项目,但苦于没有启动资金,想起曾经看到的相关报道,心想这些“古董”一定很值钱,便动起了“歪脑筋”。在贪念的驱使下,方启明在一天夜晚,携带一根10米长的网线、两个蛇皮袋等工具,偷溜进广富林遗址工地一二层楼房内,盗得六件“大汉窑”瓷器花瓶及假山摆件一座,而后到对面的马路上,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到了家。
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的六件瓷器花瓶价值人民币7万余元,太湖石摆件近万元。 松江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方启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盗窃广富林遗址工地内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具有5000多年历史的广富林古文化遗址位于松江区方松街道广富林村及北部一带。该文化遗址一直延续到春秋战国乃至两汉以前,几乎每个时代都留下了十分珍贵的文化遗存,这样的历史遗迹对于上海这样一个大都市来说,其历史价值、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意义都十分重大。在此,检察官希望广大市民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珍惜古文化遗址,切莫故意毁坏、偷盗、贩卖文物,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文中人物为化名)